臺北市政府為有效落實本府透明廉政公約,將現有本府「廉政肅貪中心」修正名稱為「廉政透明委員會」,期能促進全民參與,落實外部監督機制,透過定期會議機制,調查貪瀆違失案件並深入檢討本府各機關有關肅貪、防貪、公務倫理及行政透明措施等各項廉政工作之推動情形,提升廉政透明效能。